库存管理:出库业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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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库前的准备工作
出库前的准备工作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计划工作,即根据货主提出的出库计划或出库请求,预先做好货物出库的各项安排,合理组织发货作业,包括货位、机械设备、工具和工作人员,提高人、财、物的利用率;另一方面是要做好出库货物的包装材料、工具、用品的准备工作。在发货前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部门的要求,准备各种包装材料及相应的衬垫物,以及刷写包装标志的用具、标签、颜料和钉箱、打包工具等。
(二)出库过程
出库程序包括核单备货——复核——包装——点交——登账——清理等过程。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使仓储活动的管理实现良性循环。不论是哪一种出库方式,都应按以下程序做好管理工作。
1.核单备货
如属自提货物,首先要审核提货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次核对品名、型号、规格、单价、数量、收货单位、有效期等。出库货物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或副本、磅码单、装箱单等,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等货物,其说明书及合格证应随货同付。备料时应本着“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易霉易坏的先出,接近失效期的先出。备货过程中,凡计重货物,一般以入库验收时标明的重量为准,不再重新计重。需分割或拆捆的应根据情况进行。
2.复核
为了保证出库货物不出差错,备货后应进行复核。出库的复核形式主要有专职复核、交叉复核和环环复核三种。除此之外,在发货作业的各道环节上,都贯穿着复核工作。例如,理货员核对单货,守护员(门卫)凭票放行,账务员(保管会计)核对账单(票)等。这些分散的复核形式,起到分头把关的作用,都十分有助于提高仓库发货业务的工作质量。复核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是否同出库单一致;配套是否齐全;技术证件是否齐全;外观质量和包装是否完好。只有加强出库的复核工作,才能防止错发、漏发和重发等事故的发生。
3.包装刷唛
出库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牢固,标记必须正确清楚,如有破损、潮湿、捆扎松散等不能保障运输中安全的,应加固整理,破包破箱不得出库。各类包装容器上若有水渍、油迹、污损,也均不能出库。出库货物如需托运,包装必须符合运输部门的要求,选用适宜包装材料,其重量和尺寸,便于装卸和搬运,以保证货物在途中的安全。包装完毕后,要在外包装上写明收货单位、到站、发货号、本批总件数、发货单位等,并在相应位置上印刷或粘贴条码标签。
4.点交
出库货物经过复核和包装后,需要托运和送货的,应由仓库保管机构移交调运机构,属于用户自提的,则由保管机构按出库凭证向提货人当面交清。
5.登账
点交后,保管员应在出库单上填写实发数、发货日期等内容,并签名。然后将出库单连同有关证件资料,及时交货主,以便货主办理货款结算。
6.现场和档案的清理
经过出库的一系列工作程序之后,实物、账目和库存档案等都发生了变化。应按下列几项工作彻底清理,使保管工作重新处于账、物、资金相符的状态。
(1)按出库单,核对结存数。
(2)如果该批货物全部出库,应查实损耗数量,在规定损耗范围内的进行核销,超过损耗范围的要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批货物全部出库后,可根据该批货物入出库的情况、采用的保管方法和损耗数量,总结保管经验。
(4)清理现场,收集苫垫材料,妥善保管,以待再用。
(5)代运货物发出后,收货单位提出数量不符时,属于重量短少而包装完好且件数不缺的,应由仓库保管机构负责处理;属于件数短少的,应由运输机构负责处理。若发出的货物种类、规格、型号不符,由保管机构负责处理。若发出货物损坏,应根据承运人出具的证明,分别由保管及运输机构处理。在整个出库业务程序过程中,复核和点交是两个最为关键的环节。复核是防止差错的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措施,而点交则是划清仓库和提货方两者责任的必要手段。
(6)由于提货单位任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要求退货时,可经有关方同意,办理退货。退回的货物必须符合原发的数量和质量,要严格验收,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当然,未移交的货物则不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