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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与劳务派遣用工合规管理高级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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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创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地址:2013年05月23-24日 大连
培训费用: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学习期间午餐费及茶点等)
课程背景:
2012年12月28日,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完成并公布,并于2013年7月1日实施。本次法律主要修改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劳务派遣规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同工同酬,明确三性岗位,派遣员工不得超过用工的比例。加重法律责任,法律实施后,对于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都是重大改变,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并于2013年2月1日施行,(用工单位现有的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如何改变?劳务派遣行业何去何从?用工企业的多元化用工如何合规?企业合法的用工方式有哪些?什么样的岗位选择什么样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还能否使用?如何合法使用?同工同酬、三性岗位如何理解和认定并在管理中合规? 对派遣企业而言,法律对劳务派遣是禁止还是规范?推行的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机制?如何准入?行业是否会迎来大规模洗牌?企业劳动争议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为帮助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节省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我单位拟举办“《劳动合同法》修改权威解读与多元化用工合规管理实务高级研讨会”。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焦点解读
1、焦点一、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准入机制派遣公司如何合规?
2、焦点二、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公司要通过行政许可才能经营,如何取得许可?
3、焦点三、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是临时性?超过怎么办?
4、焦点四、辅助性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如何由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确定岗位?
5、焦点五、替代性岗位:何种岗位属于可替代?被替代者回来派遣员工如何退换?
6、焦点六、派遣员工比例:派遣员工不得超过用工总量一定比例,比例是多少?
7、焦点七、同工同酬:对于派遣工与正式如何实现工同工同酬,同岗同权?派遣员工
加入工会及成立工会如何规定?
8、焦点八、派遣公司法律责任:派遣公司违反本法所承担责任,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9、焦点九、用工单位法律责任: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所承担责任,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10、焦点十、法律过度:现有派遣员工到法律实施时如何实现平稳衔接过度?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企业法律风险应对与防范
1.法律对劳务派遣企业资质有哪些新规定;
2.新法下派遣企业行政许可的标准是什么
3.派遣企业现有的劳务派遣工如何安排;
4.新法下派遣方面临哪些管理风险;
5.新法下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规定同工同酬;
6.新法下派遣方如何降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7.新法下派遣员工的奖金、福利、加班费如何处理;
8.劳务派遣中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如何分摊;
9.派遣员工工伤如何认定,费用由谁支付。
10.劳务派遣配套规定对劳务派遣企业前置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责任等将作何明确  
规定?企业如何应对?
第三部分:企业多元化用工实务、案例分享与管理创新
1.直接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利弊分析;
2.新法下,用工单位是否还能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如何使用才合法;
3.新法下用工单位如何操作实现合法同工同酬;
4.用工单位避免派遣员工身份混同的措施和方法;
5.新法下使用非“三性”岗位对用工方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6.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认定和风险转移;
7.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8.如何对派遣员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9.规章制度如何有效适用派遣员工;
10.异地派遣、转派遣、自我派遣有什么法律风险;
11.派遣员工如何行使民主管理权和集体协商权;
12.业务外包的劳动风险和责任如何避免。
第四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2、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可否调解?裁审如何衔接?
3、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4、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5、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6、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是否一律无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颁布的制度是否有效?
7、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
8、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
9、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10、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11、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应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
12、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13、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未通知的后果?
14、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5、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
16、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7、末尾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8、外国人是否使用用劳动合同法?外商代表处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讲师介绍:
余明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劳动合同法修改专家
韩智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著名劳动关系专家
程延园: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著名员工关系专家
白永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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