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绩效评估的人员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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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人员
(1)采购部门主管。由于采购主管对管辖的
采购人员最熟悉,且所有工作任务的指派,或工作绩效的好坏,均在其直接督导之下,因此由采购主管负责评估,可以注意人员的个别表现,并兼收监督与训练的效果。
(2)会计部门或财务部门。会计部门或财务部门不但掌握公司产销成本数据,对资金的取得与付出亦做全盘管制,因此对采购部门的工作绩效,可以参与评估。
(3)工程部门或生产管制部门。如果采购项目的品质及数量对企业的最终产出影响重大时,有时可由工程或生产管制人员评估采购部门的绩效。
(4)供应商。有些公司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管道,向供应商探询其对于采购部门或人员的意见,以间接了解采购作业的绩效和采购人员的素质。
(5)外界的专家或管理顾问。为避免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本位主义或门户之见,可以特别聘请外界的采购专家或管理顾问,针对全盘的采购制度、组织、人员及工作绩效,做出客观的分析与建议。
2.评估方式
采购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估方式,可分为定期的评估及不定期的评估。定期的评估是配合公司年度人事考核制度进行的,有时难免落人俗套。一般而言,以“人”的表现,如工作态度、学习能力、协调精神、忠诚程度为考核内容,对采购人员的激励及工作绩效的提升,并无太大作用。若能以目标管理的方式,即从各种工作绩效指标中,选择当年度重要性比较高的项目中的3~7个订为目标,年终按实际达成程度加以考核,则必能提升个人或部门的采购绩效,并且因为摒除了“人”的抽象因素,以“事”的具体成就为考核重点,也比较客观、公正。不定期的绩效评估,是以专案方式进行的。例如,公司要求某项特定产品的
采购成本降低10%,当设定期限结束时,评估实际的成果是否高于或低于10%,并就此成果给予采购人员适当的奖惩,此种评估方式对采购人员的士气有相当大的提升作用。此种不定期的绩效评估方式,特别适用于新
产品开发计划、资本支出预算、成本降低专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