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股权激励自己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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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股权激励员工很常见,但你听过用别家企业的股权激励员工吗?大华集团就是这么做的。
按照规划,大华集团每年将拿出1/4的利润,对一些成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PE投资。在此基础上,大华集团进一步把“主业+基金”模式,与员工激励结合起来,让员工参与到PE投资行列,开创了别具一格的“股权激励”模式。
让所有员工参与PE投资
大华集团专门制定了《员工对外配比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参与的PE投资进行总额控制:单一项目员工投资额比例不得超过2%或200万元;所有项目的员工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投资总额的50%。
员工的出资配比以5万元为一单位,并且出资额不得低于5万元。员工所持有的相应配比投资统一委托公司代为持股,由公司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但股权及其分红权由配比投资员工实质享有。
配比投资正式启动时,具体负责部门在公司系统公布已投资项目,在15个工作日之内,员工均可提出配比投资申请。
配比投资的基本操作流程
大华集团的PE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由战略发展部负责实施。其一,战略发展部内部网站正式披露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及配比方案;其二,有意向的员工填写《配比投资申请表》,通过资格审核,员工和公司签订《员工对外配比投资委托协议》;其三,财务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投资款的收缴工作,在公司财务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其四,每笔投资,都有一定时间的股权锁定期,经过锁定期可自由流通后,员工可向公司提出行权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可获得《行权通知书》至财务部门领取相应的变现资金,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套现获利。
投资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公开上市,公司投资股权公开流通限制解除后,所持股权可自由上市流通。公司在投资股权可上市流通交易后,员工所持股份可以以两种方式退出:第一,公司以员工申请当日市价回购;第二,公司以之前20日的收盘均价回购。参与配比投资的员工若在投资期内离职或因工作变动而离开公司,其所持有股份行权不受影响。
这种股权激励模式的建立,拓展了员工激励空间,提升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