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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采购合同前必须掌握合同的一些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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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是达成共识的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基础基础上,签定的实现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1.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
  产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产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产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产品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产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产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产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产品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产品的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产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产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同时明确装卸费、运输费的承担责任。

  5.产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产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A.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品种、规格供货产品;
  B.未按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交货;
  C.逾期发送产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 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8.其他事项
  为稳妥起见,应该注明不足或不完善之处,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9.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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