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实验室手册--质量记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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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检定证书与检测数据公正性
10.1.1 量值传递
通过检定,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标准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称为量值传递。
10.1.1.1根据公司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需要,由质保部按规定程序向上级计量管理机构申请建立公司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并接受上级计量管理机构组织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的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量值传递。有的量值传递项目由于被传递的计量器具数量少,或者建立公司计量标准困难,允许利用已建标的计量标准器具对其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但必须具有溯源性。
10.1.1.2保存和使用计量标准的各专业室应定期检查计量标准的技术状况,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上级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在用计量标准须有检定证书及“合格”标志或“限用”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0.1.1.3计量检定应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无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按5.3.3.17条规定进行。
10.1.2 检定(校准)证书与计量检测数据
10.1.2.1对于有数据修正值的计量器具、测试设备必须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报告。
10.1.2.2对计量器具、专用量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应建立检定(校准)原始记录,检定(校准)原始记录的最后结论应和所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合格证以及合格标志的内容一致。
10.1.2.3各种计量检定(校准)原始记录表格、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表、合格证、计量检测报告单和计量彩色标志等由质保部统一设计印制或采购。各种检定(校准)证书、计量合格证和计量彩色标志不得用于非计量器具。计量彩色标志使用与管理的具体要求按“计量器具分类管理与标志管理”规定。
10.1.2.4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与计量检测报告单、检定(校准)原始记录的检测数据应完整、正确、清楚。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或计量检测报告单及各种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应有计量检定或计量检测、试验人员、校对人员签章。对公司外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或计量检测报告应加盖公司计量检测专用章公章。完整准确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与计量检测报告及各种检定(校准)、试验原始记录应具有公正权威性。
10.1.2.5各种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计量检测报告单及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应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个别填写错误需更改时,应由原检定或计量检测、试验人员采用杠改的方法进行更改,更改处应由更改者签字或盖章。而检定证书、报告及合格证填写错时则不准杠改,必须重新签发检定证书、报告、合格证。
10.1.2.6 各种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试验报告、计量检测报告单及检定(校准)原始记录中的计量检测数据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符合JJG 1027-91《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技术规范(试行)》,并按GB 8170-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修约。
10.1.2.7计量检定、检测、试验所得数据应是实际测得值或通过实际测得值,推导计算公式、数值修约规则等推导计算而给出。
10.1.2.8实验室业务不应受来自商业、行政等单位及个人为因素的干扰。
10.1.2.9计量检测报告单存根、检定报告、试验报告留底及各种检定(校准)原始记录按《质量原始记录与归档办法》规定归档保存。
10.1.3 送检单位与个人
10.1.3.1送检单位与个人不得私自涂改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合格证和计量检测报告单及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等,对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合格证、计量检测报告单、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等上的内容有疑问,或发现有不实之处,可向质保部提出质疑,待质保部查实后予以更正。
10.1.3.2送检单位与个人及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和阻碍计量、试验人员按照规定出具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报告、合格证、计量检测报告、试验报告以及建立检定(校准)原始记录。
10.2相关质量记录
计量技术通知单 万计量表—01
计量检测委托单 万计量表—02
计量器具丢失损坏处理单 万计量表—04
计量器具丢失损坏赔偿通知书 万计量表—05
计量检测收发记录 万计量表—06
计量器具入库合格证 万计量表-07
表类量具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08
工装送修单 万计量表—09
工装报废单 万计量表—10
计量器具报废审批单 万计量表—11
工艺装备检定合格证 厂检通表—12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 万计量表—13
热工仪表检定报告 万计量表—14
仪器仪表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17
热工仪表原始记录 万计量表—19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进度表 万计量表—20
直角尺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21
样板直尺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22
模夹具使用记录卡 万计量表—23
螺旋测微量具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24
游标量具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25
齿轮测量计算卡片 万计量表—26
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万计量表-27
压力仪表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28
年月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统计表 万计量表-29
计量器具申请购置审批表 万计量表—30
量具检定原始台帐 万计量表—32
合格证 万计量表—33
检测设备管理档案卡 万计量表—34
架盘天平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35
砝码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36
量块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37
量块检定证书 万计量表—38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39
周期检定通知单 万计量表-40
量具使用记录卡 万计量表—41
万能量具修理登记表 万计量表-42
量具返修单 万计量表-43
检测设备开箱检查表 万计量表—44
转速仪表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45
硬度计校准记录 万计量表—46
扭矩板子示值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48
平板检定数据处理表 万计量表-49
入库合格证 万计量表—50
长度块规检定记录 万计量表—51
长度块规检定合格证 万计量表—52
长度块规检定合格证 万计量表—53
方箱检定表 万计量表—54
偏摆仪校准表 万计量表—55
管形测力计检定记录表 万计量表—56
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57
电秒表检定记录卡 万计量表—58
测试设备校准(确认)记录单 万计量表—59
合格证(测试设备) 万计量表—60
准用证(测试设备) 万计量表—61
限用证(测试设备) 万计量表—62
禁用证(测试设备) 万计量表—63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单
产品交接记录单
寿命试验记录单
试验委托单
试验报告
附表:专用量具周检规定
品种号 名 称 量具公差 周期件数 备注
6020 塞 规 2~5μm 200~500
6~10μm 300~600
11~20μm 300~700
20μm以上 800以内
6025 卡 规 2~5μm 300~400
6~10μm 500~1000
11~20μm 600~1000
20μm以上 1100以内
6030 线值样板 10μm 700~2000
11~50μm 2000~6000
50μm以上 7000以内
6055 角度样板 50μm以内 2000~4000
6064 综合量规 10μm以内 500~1000
除按以上规定外,若遇以下情况可做如下处理:
1、 专用量具使用次数≥1000次以上,磨损≤1μm的,周期件数最高可规定为5000次;
2、 专用量具使用次数≥10000次以上,磨损≤1μm的,周期件数最高可规定为500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