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新条例实施细则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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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1号和第52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面对与所有企业都息息相关的流转税新政策,尤其是增值税转型这一在税制改革历史上单项税种改革减税幅度最大(达1200多亿)的重大税制改革,于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开始执行,我们企业做好准备了吗?面对这种变化,我们如何尽快掌握最新的政策要点?如何据以布局我们的战略结构?如何据以优化我们的财务工作?如何据以做好我们的纳税筹划?等等。
我公司《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新条例实施细则》解读与企业操作实务研讨班,邀请权威财税专家陈建昌老师解析新的《三项流转税新条例实施细则》政策文件对企业的影响,并结合案例讲解三项流转税在企业财税工作中的解决途径和应对方案,帮助企业解决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并在依法纳税基础上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为了在2009年能顺利执行新的流转税政策,请各有关单位组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课程收益:
Ø帮助学员对《三项流转税新条例实施细则》系统全面的理解;
Ø掌握新条例实施细则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制度建设的影响
Ø面对增值税转型企业如何调整好自身的战略布局和增值税税收筹划
Ø在新的营业税、消费税条例和实施细则政策下,企业如何顺应形势,做好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规划。
课程大纲:
第一部份:增值税转型调整新政策解读与企业应对策略
一、增值税改革调整新政策解读
1、增值税改革的背景
-为何要实行改革
-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2、解读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①、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调整的内容
-何谓生产型增值税
-何谓消费型增值税
-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有何影响
②、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标准调整
-纳税人资格的销售额标准
-纳税人资格厘定的其他标准
③、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作的调整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④、混合销售新规与增值税适用标准
-何谓混合销售
-何谓混业销售
⑤、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
-新政对混合销售有哪些行为界定
-混合销售如何厘定适用税种
⑥、对计税依据和价外费用的新规定
-何谓价外费用
-计算增值税的依据有哪些规定
⑦、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的新规定
-新规有哪些免税政策
-原有的免税政策是否适用
⑧、对专用发票管理的规定
-新政策下对增值税发票有何新规
-增值税相关发票如何使用和监管
⑨、征收管理方面的调整
-征收管理作了哪些调整
-纳税人对征收管理的调整应注意哪些事项
⑩、新旧增值税制的其他差异
-新旧税制有哪些其他差异
-新旧税制调整差异有哪些利弊影响
3、新政策下税务筹划建议与案例(详见第三部分)
二、增值税转型调整政策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1、增值税转型最新调整政策概览
-增值税转型调整有哪些内容
-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有何影响
2、增值税转型调整政策的影响与企业应对策略
①、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做好内销抵扣
-固定资产标准如何界定
-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哪些
-固定资产扣税要符合哪些文件资料和依据
-固定资产抵扣要怎样做出申报程序
②、增值税转型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哪些企业、行业有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纳税人的主要利弊
③、企业如何应对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
-内资与外资进口设备增值税的影响
-三来一补保税进口设备的影响
④、企业如何应对取消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购买国产设备不再享受退税优惠
-应对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的安排注意事项
⑤、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对内销产品有什么影响
-矿产品增值税如何调整
-矿产品增值税调整有何影响
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对企业内外销有何影响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整对内销的影响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整对外销的影响
-对小规模纳税人调整做出如何的应对策略
3、新政策下税务筹划建议与案例(详见第三部分)
三、疑难问题讨论、解答与经验交流
第二部份:营业税、消费税新政策解读及流转税调整后税收筹划案例
一、营业税改革调整新政策
1、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革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
-对纳税人有何利弊的影响
2、解读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①、营业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什么业务适用营业税
-混业业务如何适用营业税
②、对境内应税劳务的界定
-征税范围涵盖项目
-没有列明的征税范围如何适应征税
③、对混合销售的特殊规定
-混合销售的征税判断
-混业业务的征税适用
④、对价外费用项目的规定
-何谓价外费用
-哪些价外费用必须计税
-哪些项目无需计税
⑤、对兼营业务的应税劳务的界定
-如何划分主营和兼营的税务定义
-主营与兼营的税务行为判断标准
⑥、对营业税额扣除的规定
-哪些营业税额可以扣除
-扣除营业税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如何做出扣除营业税额申报
⑦、计税原则和汇率折算的变化
-营业税税务判断有哪些原则
-应注意哪些税务行为
⑧、征收管理方面的调整
-征收管理作了哪些调整
-调整对纳税人有何利弊影响
⑨、与增值税规范的衔接
-营业税与增值税如何区别征税范围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不兼容性
⑩、新旧营业税的主要差异
-新旧税制有哪些其他差异
-新旧税制调整差异有哪些利弊影响
3、新政策下税务筹划建议与案例(详见第三部分)
二、消费税改革调整新政策
1、消费税修订的背景
-消费税改革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2、解读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
①、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
②、调整新政对纳税人的影响
-对纳税人有何利弊的影响
③、对外汇销售额折算的规定
-外汇收入如何确定折算汇率
④、与增值税调整内容的衔接
-增值税调整内容对消费税的影响
⑤新旧消费税的主要差异
-新旧税制有哪些其他差异
-新旧税制调整差异有哪些利弊影响
3、新政策下税务筹划建议与案例(详见第三部分)
三、流转税调整后税收筹划案例
1、增值税:
①、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策略
②、混合销售税务策略
③、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策略
④、业务操作安排的筹划策略
⑤、委托代销模式的筹划策略
2、营业税:
①、营业税硬件与软件安排的策略
②、分期确认营业收入的税务筹划
③、工程承包与代建的税务策略
④、租赁与无偿授权使用的税务筹划
3、消费税:
①、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②、业务架构与关联定价的策略
③、委托加工的策略
④、进口消费税产品的策略
四、疑难问题讨论、解答与经验交流
第三部份、《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特点
1、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特别纳税调整的主要内容
2、 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的特点分析
3、 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
二、关联交易申报与资料管理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1、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2、 关联交易报告的内容
3、 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包括的内容
4、 同期资料提供的豁免及简易资料提供的情形
5、 企业如何提供关联交易资料
三、转让定价调查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1、 转让定价调整的基本方法
2、 税务机关如何判断是否具有可比性
3、 税务机关如何确定可比非受控价格
4、 税务机关如何确定再销售价格
5、 成本加成法的相关规定分析
6、 交易净利润法的实施方法
7、 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利润分割
8、 转让定价调查的重点对象
9、 转让定价调查的实施规定
四、成本分摊协议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1、 成本分摊协议的适用范围
2、 哪些情况成本分摊协议无效
3、 成本分摊协议的内容要求
4、 成本分摊协议的报备、审批要求
5、 成本分摊协议涉及的税务扣除规定
五、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1、 是否属于受控外国企业的判定
2、 报送受控外国企业资料的规定
3、 如何计算受控外国企业对应的税金
4、 哪些情况不受受控外国企业规定约束
六、资本弱化管理新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1、 从关联方借贷资金的管理规定
2、 关联企业之间利息支出的规定
3、 支付关联利息视同利润分配的规定
4、 提供关联借贷资料的规定
七、预约定价的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1、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签订预约定价安排
2、 预约定价安排的六个阶段
3、 预约定价预备会谈规定
4、 预约定价的申请与资料准备内容
5、 预约定价安排草案的内容分析
6、 税务机关如何对预约定价进行审核与评估
7、 预约定价的程序规范
8、 预约定价分歧、失败的责任规定
八、反避税国际磋商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应对
1、 关联交易纳税调整的规定及其应对
2、 什么情况会涉及一般反避税调查
3、 双向调整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
4、 申请双向调整的程序和要求
5、 税务机关实施纳税调整的要求
九、特别纳税调整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与应对
十、企业应对特别纳税调整的建议
【教授简介】
陈建昌先生系中国著名税务律师、资深税务策划专家;税务大专、法律本科;注册税务师、执业律师和企业会计师;深圳市财税达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银税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明轩律师事务所合作人;世界税收联合会北京分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香港分会、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等国内百余家资深财税培训机构客聘为高级讲师;中央财经大学、新加坡亚澳管理学院、中国策划学院、中南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上海交大、天成学院、中财讯研究院等国内十几家知名大学聘为客座教授;深圳市律协专业委员;广东税务律师联盟主持;中国国际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税收与市场调研中心特邀调研员。
★陈教授既是财税实战家,又是演讲家;税务稽查出身,税收筹划更具权威性;财税法律科班出身,财税、法律具深厚知识功底;精税法,懂财会,通法律,“三师”聚一身。涉税资历:从事税政、稽查、律师工作20余年,曾任某地国税稽查局局长10余年。2003年5月荣获安徽省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检局、药检局、卫生厅和农业委员会等八家共同授予的“先进个人”称号;2006年12月荣登“法正南粤(广东律师)”名录——“法治人物”栏(中国新闻社编);2007年10月曾出国赴新西兰奥克兰市做大型公开财税演讲,并受到新籍华人的好评;2007年度中国荣誉人物交流促进会将陈教授荣誉与业绩荣编《荣誉中国*人物大辞典》(深港卷)之“时代骄子篇”; “世界咨询师联合会”热荐星级高级财税讲师。
【演讲风格】:陈教授以自己曾查处的稽查案例演示税法——真实、生动,影响深远;以二十多年的稽查经验解说筹划——寓情、寓理,领悟非凡;务实、系统、精彩的税法解读,真诚、洋溢、恢谐的财税演讲,以及善于互动式课堂交流的授课风格,曾受到全国各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喻为“财税培训的演讲家”、“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化身”、“财税策划实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