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质量管理S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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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采购管理中,为了保证采购质量的持续改进,需要将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供应商。在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人员,称为采购质检工程师。从工作性质上,采购质检工程师的工作应属于质量保证部门的业务范畴。但因为采购部是企业唯一有权直接同供应商打交道的部门,在工厂检验工作量比较大的情况下,把采购质检工程师放在采购部更便于与供应商的协同工作。采购质检工程师受采购事业职能部门和质量管理业务部门双重管理和领导。采购质检工程师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接受采购经理领导,而质量保证部经理要对他(她)进行专业职能上的领导。这里,专业职能上的领导的含义是质量保证部依据企业的质量保证方针和体系,协助采购部经理,对采购部采购质检工程师进行必要的业务监督、指导和协助。
1.质量保证级别
在采购工作中,采购质检工程师要协同技术部门制订该项申购的质量保证级别以及质量检验的见证点和停检点。企业可以用于质量保证的资源是有限的。要尽可能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最需要它们的关键任务中去,以实现最佳的投入和产出比。这就是为什么要制订采购任务的质量保证级别。供应商质量保证级别是对供应商的质量等级认证,一方面可以激励供应商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同时,由于级别认证是供应商产品质量的识别信息,也可以简化采购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负责程度。
采购任务质量保证级别与费用成正比。零级的费用可以认为是零,但零级只有在采购方与供应商经过长期合作,双方建立起质量的绝对信任之后方可采用。联想到企业的供应商关系处理问题,零级质保可以算是企业注意培养关键供应商的伙伴关系的一种金钱上的回报。在决定采购任务质量保证级别时,必须至少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产品的复杂程度(通常检验工作要比标准产品复杂);产品的功能(涉及安全程度和可靠性);供应商以往的产品质量表现;产品生产地和最终安装、使用地的相对地理位置。
在通常情况下,尤其是在企业素质普遍还不高的情况下,对于企业重要原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的采购中,使用零级质保要非常慎重。即使是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也还是应以一级质保为最低质量保证要求。第四级质保的费用最高,为了控制管理成本,如要安排第四级质保,要征得采购质检工程师、采购经理和采购经理下一级管理者的共同批准。这些原则要求可以作为企业的质量保证政策写入企业的质量保证手册或质量管理程序中。考虑到企业的管理成本,全过程质量管理并不意味着采购方人员要亲自、全过程地参与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而是要通过参与对产品关键质量检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来加以控制。非关键的环节可以通过事后审核检验报告或其他质量文件的方式加以控制。对关键环节的控制方式是相应地将这些环节指定为采购方的质量检验见证点和停检点。所谓见证点是在某一环节执行前,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方在约定时间内到生产现场监督检验,如采购方人员未在约定时间到场,供应商可以检验,确认合格后可继续下一道工序。所谓停检点是在某一环节执行前,供应商书面通知采购方在约定时间内到生产现场监督检验、没有采购方人员的现场监督检验,供应商不得进行这一环节的工作或越过这一环节进行其他工序的工作。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停检点比见证点要严格,停检点要求必须有采购方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始工作。在复杂设备和材料采购中,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图纸最终交付生产,主体设备的水压实验、联机测试、性能测试,最终设备和材料的包装、防护措施都可能被指定为停检点。在编制申购文件的阶段,采购质检工程师要协助技术人员考虑该项采购任务的质量保证级别以及见证点和停检点要求,并把相应的要求加入到对供应商的询价中。供应商通过投标中的技术部分对采购方的质保考虑和要求作出反应。双方在中标阶段针对采购方的考虑和要求与供应商的回应和建议进行商讨和澄清,直至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的一致质量保证意见和要求必须成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具体形式上可以作为合同的一个技术附件。以上均为合同签署前的产品质量保证工作。在合同签署后,开始生产制造前,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编制质量计划,其中包括检验计划。质量计划和检验计划要报采购质检工程师审核批准。供应商质量计划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按逻辑顺序排列的,与材料、部件和组装制造有关的所有质量活动清单;应注明负责每一质量活动的部门和专业职能组,以及所适用的规范或程序;应注明质量活动结果的记录方式,反映出合同计划的阶段;不符合规范要求而需重新进入作业程序的返工办法及相关的报告和记录办法;如有需要由供应商分包商承担的质量活动,供应商质量计划应对此加以说明,并附供应商对分包商的质量管理细则。作为采购方对供应商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采购方的采购质检工程师将最终核准供应商质量计划中的见证点和停检点。经采购方批准的供应商质量计划将作为产品生产和质量检验的依据,在双方T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2.现场检验
工厂检验同催交一样,同样存在需要派人赴供应商生产地现场工作的问题。不同的是赴工厂检验不但是采购方的权利,也是采购方的合同义务。例如,如果停检点采购方人员不到场,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就无法进一步开展工作。假设供应商已适当地履行了其通知的义务,采购方人员未到场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和其他损失,将只能由采购方承担。有需要赴供应商生产现场工作的问题,就会出现因供应商生产地点过远需要聘请当地检验代理机构的问题。现场检验人员在进行完一项工厂检验任务后要向采购质检工程师提交一份详尽的工作报告。我们称这个报告为现场检验报告。现场检验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情况概述、技术规范和图纸、材料、外观和尺寸检验、功能和性能测试、特别工序、标识和包装、文件、接收和拒绝标准、相关附件清单。
3.不符点问题处理
在实际的检验工作中,检验人员会发现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瑕疵或缺陷。这种瑕疵或缺陷在质量检验术语中称为不符点,它是供应商产品的一种内在的或文件上或程序上的缺陷,这种缺陷导致产品质量无法接受或无法确定是否可以被接受。供应商不符点有以下几种形式:物理缺陷;试验失败;文件错误或不充分;偏离规定的流程、检验或试验程序。在发现和注意到供应商不符点后,采购方的现场检验人员应与供应商讨论并努力确定导致缺陷的原因和其影响范围,然后详尽、完整地填写供应商不符点报告。供应商不符点报告中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发现和证明缺陷的依据;缺陷的类别和性质;涉及哪些硬件和文件规范。如果采购方现场检验人员确定发现的缺陷性质严重,应立即与采购质检工程师取得联系,告知现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所采取的试图解决问题的行动。发现问题后是对问题的追踪和解决。采购方检验人员要对供应商解决不符点所采取的行动进行核实和印证。当不符点问题被圆满解决后,采购方核实和印证人(不一定是供应商不符点报告的出具人)要在供应方不符点报告上签字认可,关闭不符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供应商不符点的追踪行动可以是直接在供应商的设施内完成,也可以间接通过审核客观的书面证据来完成。